不错,我是希望从那位先生身上得到一点东西。但那东西是无价的,而且我已经得到了。我得到了助人的快乐,这种感觉会在事过境迁之后,永存在我的记忆里。
人类行为有个极重要的法则,如果我们遵从这个法则,大概不会惹来什么麻烦;事实上,如果我们遵守这个原则,便可以得到许多友谊和永恒的快乐。但是,如果我们破坏了这个法则,就难免后患无穷。这个法则就是:时时让别人感到重要。我们前面提过约翰·杜威所说的:“人类本质里最深远的驱策力就是:希望具有重要性。”还有威廉·詹姆斯说的:“人类本质中最殷切的需求是:渴望被肯定。”我也曾指出,就是这种需求,使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;也就是这种需求,使人类产生了文化。
几千年来,许多哲学家都曾就这个问题深刻思量过。而他们产生的结论只有一个,这法则并不新颖,可以说和历史一样陈旧了。2500年前,所罗亚斯德在波斯用这个原则教导门徒;2400年前,中国的孔子也这么谆谆劝导过;2500年前,道教的始祖老子,在函谷关也这么说过;基督降生的前500年,佛陀已在神圣的恒河边教诲众生;甚至印度教的经典也这么记载着;1900多年前,耶稣基督在犹太山上,以此训诲门徒,并且用一句话做总结——这大概是世上最重要的法则:“你要别人怎么待你,就得先怎么待别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