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大楼一进门是个开阔的大厅,左右立柱旁各摆着两个落地缠枝大花瓶。正中一尊大座钟,钟上头墙上挂着一幅洛阳牡丹图。这估计是某个事业单位的产业,租给小公司当办公室。我从大楼铭牌上看到,多是会计师事务所、旅游公司、法律咨询、某某驻郑州办事处、图书编辑室之类。人来人往,还挺热闹的。
我径直走到前台,装出特别焦急的样子,说有一封特别重要的信件递错了,必须要找回来。前台是个小姑娘,挺同情我,指了指身后一个大纸箱子,说这是刚送来的,还没分捡到大楼邮箱里。我翻了一圈,里头没有写着阎山川家地址的邮件,就问前台之前有谁拿过没有。前台小姑娘先说没有,后来又说有一家公司是邮递员直接送上去的,不走前台,在四楼,叫新郑图良工艺品有限公司。
我谢过小姑娘,抬腿朝四楼爬去,左拐第一间就是。说来奇怪,相邻的几家公司都挂着黄铜色的牌匾,悬着海报,门前打扫得很干净。这家公司倒好,门前堆着几个破纸箱子和废纸堆,门框还留着胶带痕迹,紧闭的磨砂玻璃门上贴着一张打印纸,上面印着“新郑图良”四个字,怎么看都不像一家正经公司。
我一看这名字,就知道肯定有蹊跷。
国家有明文规定,制贩高仿古代工艺品是合法的,制贩赝品是违法的。可是高仿和赝品之间的定义特别微妙,它们的区别,往往只在于买卖的时候是否明确告知性质。说白了,同样一件唐三彩,你说这是高仿的您拿好,这就合法;您说这是乾陵挖出来的,就不合法——当然,两者的价格也是个重要参考——所以很多造假者钻这个法律空子,给自己披上一层仿古工艺品的合法皮,公然生产大量高仿品。至于这些高仿品在市面上以什么身份流通,那就不足为外人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