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哲学至少曾经历了三次死亡宣判:第一次是现代科学的诞生标志着自然哲学已经无疾而终,牛顿将自己的科学成就概括为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”(Philosophiae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 ),有人凭此认为牛顿是最成功的自然哲学家,其实牛顿的本意是用自然科学特别是数学来冒名取代自然哲学,他的真实意图就是警告当时的科学家“当心形而上学”,E.格兰特就认为自然哲学终止于19世纪(Edward Grant,2007)。第二次是逻辑经验主义从“语言转向”推出“拒斥形而上学”的断言:“现代逻辑的发展,已经使我们有可能对形而上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问题提出新的、更明确的回答……在形而上学领域里,包括全部价值哲学和规范理论,逻辑分析得出反面结论:这个领域里的全部断言全都是无意义的。”[2]第三次是后现代思潮中的“后哲学文化”:随着“自然之镜”的破碎,哲学已死,自然哲学当然将不复存在。
一个思想事件被一次宣布死亡可能是真实的,但如果两次或多次被宣布死亡肯定值得怀疑。就在牛顿宣判自然哲学死刑之后不到百年的时间里,自然哲学进入了思想的黄金时代:仅就德国而论,莱布尼兹在1714年发表了《单子论》(Monadologie ),康德在1755年发表了《普通自然史及天体理论》(Allgemeine Naturgeschichte und Theorie des Himmels ),费希特在1794年发表了《全部知识的基础》(Grundlage der gesamten Wissenschaftslehre),1804年发表了《认知的科学》(The Science of Knowing),谢林在1797年发表了《自然哲学的理念》(Ideen zu einer Philosophie der Natur )以及黑格尔在1816年发表了《自然哲学》(Naturphilosophie ),等等。也就是说,牛顿企图用“数学原理”来取代“自然哲学”的思想诉求反而刺激了自然哲学的全面发展。[3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