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明确幼儿园教育的基本定位
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》明确了幼儿园教育的性质: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。该文件指出我国幼儿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“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”;指明了幼儿园教育自身的特点即幼儿园不同于小学的特点,强调幼儿园是通过创设健康、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来帮助幼儿学习的,幼儿是通过在环境中与他人共同生活来获得经验的,他们在生活中发展,在发展中生活,而不像小学生那样主要通过学科教学来获得间接知识;明确了幼儿园教育过程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,如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,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,以游戏为基本活动,保教并重,关注个别差异,等等,并提出了“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”的要求。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》给出了幼儿教育活动的含义,指出幼儿园的教育活动是教师以多种形式有目的、有计划地引导幼儿生动、活泼、主动活动的教育过程,强调幼儿教育活动目标的制定要以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和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》所提出的各领域目标为指导,并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、经验和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