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4.1-17 2004年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文化教育大类中教师教育专业种类设置
②本科层次教师教育专业设置
从1997年开始,我国进行了第四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,这次目录修订是为了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,改变此前过分强调“专业对口”的专才教育并向强调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过渡,培养适应多重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。1998年7月,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,这一目录也成为目前本科层次教师教育专业设置的主要依据。这次修订做出了较大调整,专业名称更加科学化、规范化,专业口径得到进一步加宽,不仅加强了财经、政法等薄弱专业,而且增加了管理学学科门类。新目录共设11大学科门类,71个专业类,249种专业种类(见表4.1-18)。它的颁布实施优化了高等学校的专业结构,增强了高校毕业生的社会适应性,其中教师教育专业则是分布于多个学科门类之中,而不仅限在教育学门类下。
表4.1-18 1998年颁布实施的本科专业目录简表
续表
③研究生层次教师教育专业设置
为了培养高素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,我国在1997年和2010年分别开始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,初步构建起了我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框架。2006年,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试点工作顺利结束,转入正式实施阶段,实现了教育硕士培养正规化。目前我国教育硕士设有教育管理、学科教学、现代教育技术、小学教育、科学技术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学前教育、特殊教育8个专业和19个专业方向,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设置框架已初步形成。2009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在我国设置和试办教育博士专业学位,并于2011年在教育领导与管理、学校课程与教学、学生发展与教育3个专业方向开始招生。